为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根据《会计法》、《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县财政局计划于今年6月至10月分15期对全县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对象为璧山县辖区内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会计人员,不包括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之规定,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将作为确认当年继续教育的必备条件。会计继续教育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未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的会计人员,不得通过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必须重新参加学习补考直至考试合格为止。培训及考试结束后,县财政局将所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或街镇。咨询电话:41430945。(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