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0)01号
为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供水企业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城市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城市供水价格矛盾,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璧山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璧山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对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4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0名,由牛角湾、南关、城中、东关、塘湾、双狮、大旺、北门、文风九个社区和县消费者协会各推荐1名;
2、经营者2名,由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3、县人大代表2名,户籍限璧城街道上述九个社区内,由璧山县人大办公室推荐;
4、县政协委员2名,户籍限璧城街道上述九个社区内,由璧山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5、政府部门代表5名,由璧山县财政局、璧山县民政局、璧山县市政局、璧山县水务局、璧城街道办事处各推荐1名;
6、生产企业1人,由璧山县经济和对外贸易委员会推荐;
7、餐饮行业1人,由璧山县餐饮协会推荐;
8、专家、学者1名,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3位,通过报名顺序产生。
三、听证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科(联系电话:41422398、18723427769;地点在原老防疫站内)。
(二)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到璧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科报名。
(三)新闻媒体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25日前到璧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科报名。
特此公告
二○一0年三月十二日 |